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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陪签】申根德国商务签-自备保险
1.按长期居住地/工作地划分领区,外领区需提供居住证
2.北京领馆: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自治区,山东,山西,陕西,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青海,湖北,湖南,江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广州领馆: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上海领馆:江苏、安徽、上海、浙江;
成都领馆: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沈阳领馆:辽宁,黑龙江,吉林
【温馨提示】:
1. 办理周期、操作时间、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签证次数等均为基于以往经验的数据预估,实际请以使馆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 申请人未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预定机票、酒店,因出签结果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 如申请人现有护照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我司每本最高赔付600元人民币;
4. 证件套、文件夹等非签证所需资料请勿邮寄,若不慎丢失,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 申请人收到签证后请务必核对签证信息,如有问题需在两个工作日内与客服联系,我司将与使馆申请更正,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以及费用;
6. 签证若已进入使馆办理流程,申请人中途申请撤销办理,我司将无法退还任何费用;
7. 我司在收到申请人资料后,经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的权利;
8. 如因我司操作失误,影响申请人出行计划,我司将退还实际收取申请人的服务费用,其他费用包括签证中心签证费和签证中心服务费等我司不予承担;
9. 签证办理过程中,使馆保留对申请人增补资料的权利,请申请人积极配合使馆工作,以便顺利出签;
10. 如申请人选择我司代做行程、机票、酒店预订单,特此声明我司所提供的酒店预订单有小概率可能会被酒店方取消,导致使馆无法查询到预定信息,若因酒店方取消等问题导致拒签,我司将不承担拒签带来的后果,请知悉。
11. 我司仅受理申请人签证业务,需申请人自行与航司确认各国家出入境政策并自行承担出入境风险,如因疫情、海关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申请人入境遭拒或产生其他额外损失,我司概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请知悉。
12. 针对申根国家、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南非商品,如签证材料已进行了审核操作,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取消办理,我司将收取服务费200元/人,申根国家名单: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
1.个别申请人提出申请后使馆有权利要求追加资料
2.申根签证最早只能提前6个月申请,从出发日期开始算
3.领馆保留要求申请人面试权利,申请人必须前往面试,并承担前往面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